穿越娇妻升职记低贱罪奴VS人生中挚爱
2022/11/13 来源:不详最近很多书迷都反映不知道看什么书好,不知不觉的就陷入了书荒的境地,作为老书迷的小编对此也感同身受。今天小编继续介绍好看的小说,让书迷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看好的话记得收藏,不怕以后再书荒了!#拒绝书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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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穿越娇妻升职记》作者:界先生著
入坑指南:穿越到古代成为最低贱的罪奴,遇到人生中挚爱,看蝴蝶如何逆风翻盘,玩转古代职场,如何带着老公一步一步爬上权利的巅峰。
精彩内容:我是谁?我在哪里?这是哪里?胡蝶眯着双眼,躺在凌乱的草堆上,她的脑袋昏沉沉的,身体也没有一点点的力气。她望着不远处的人们,心中顿感疑惑,这是什么地方?怎么她们的穿着打扮和我的不一样?胡蝶双手撑地,微微的挪动了一下自己宛如巨石般的身子,她的脑袋靠在土培墙上,身子悬空着,这样能让她快速的清醒过来。胡蝶睁开眼睛,再一次的打量着眼前的这些卖力劳动的女人们,她心中突然想到,难道自己进了剧组,难道她们是在拍历史戏?可是眼前的这些人都是女人,根本没有一个男人,一个剧组不可能只有女人没有男人吧?而且眼前的这些女人穿着破烂不堪,也不打扮,看着比电视剧里的乞丐还要不如,看着她们一个个低着头卖力劳作的模样,一定是在害怕些什么。啪,一记响亮的耳光拍打在了胡蝶的脸上,让她有些措手不及。她斜躺在草堆上,捂着头,卷曲着身子,五官渐渐的扭曲在了一起,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此时的她感觉天旋地转,她的身体像掉进了无底的漩涡之中,没有一丝挣扎的力气,也没有一丁点自救的办法,只能任由自己的身体在这漩涡之中沉沦,一点一点的被这漩涡给吞噬掉。胡蝶的意识本来就没有清醒,还在一点点的恢复之中,突如其来的一巴掌,瞬间又把她给打回原形了。“贱婢。快些起来干活,休想在我眼皮子底下偷懒。”一位身壮如牛的中年妇女站在胡蝶的跟前,她姓耿,是夜廷司的管事,她们都叫她耿姑姑。耿姑姑望着卷曲着身子躺在草堆上的胡蝶,不屑一顾,她见胡蝶依然躺在草堆上不起来,便恶狠狠的踢了胡蝶一脚,道,“你是聋了吗?没有听见我在说什么吗?还不赶快站起来干活。”“我就离开了一小会儿,竟然就有人偷懒,难道你们都忘了我平时对你们的教导了吗?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平时说的话都是废话?”耿姑姑望着正在劳作的女子,大声的怒吼着。她转身见胡蝶依然没有动,便想抽出别在腰间的皮鞭。胡蝶的婢女青竹见耿姑姑要抽打胡蝶,立刻放下手中的活儿,快速的跑到胡蝶的身边,用她的身体挡着胡蝶的身体。她见耿姑姑只是拿着皮鞭并没有去打人,便跪趴在耿姑姑的脚边,解释道,“耿姑姑,我家小姐真的没有偷懒,她刚刚晕过去了。耿姑姑,求求您了,您大人有大量,让我家小姐休息一下吧。”耿姑姑捏着青竹的下巴,然后轻轻的拍了拍青竹的脸颊,恶狠狠的说道,“这里是王府的夜廷司,不是你们的深宅大院,夜廷司里面只有罪奴,没有小姐。”耿姑姑甩开了青竹的下巴,幽幽地说道,“如果再让我听到有人在夜廷司说出小姐这两个字,我绝对不轻饶她,绝对找人把她乱棍打死,然后丢到乱葬岗去。”青竹趴在耿姑姑的脚边,不停的磕着头,道,“罪奴知道错了,罪奴再也不敢了,还请耿姑姑高抬贵手,饶过胡蝶这一次吧,她没有偷懒,她真的是晕倒了,你就让胡蝶休息片刻吧,不然会把胡蝶给累死的。”“要我饶过她也可以,但是……”耿姑姑望着一脸惊慌失措的青竹,若有所思的说道。“小姐,你醒了?”青竹环顾四周,她见四周都没有人,便趴在胡蝶的身旁小声的嘀咕着。她见胡蝶睁开了双眼望着自己,便继续小声的说道,“小姐,你终于醒了,你上午干活的时候没有任何的征兆,突然一下子就晕倒了,当时可把奴婢给吓坏了。”在夜廷司待久了,心中的那份恐惧与谨慎驱使着青竹不得不小心小心再小心。耿姑姑在夜廷司是出了名的辣手无情,打人真的是把人往死里打,管你以前是世家小姐还是王族贵女,只要来了夜廷司,只要在夜廷司犯了错,她都不会手下留情。青竹真的害怕耿姑姑听到她再说小姐这两个字,虽然她知道此时耿姑姑不可能听到她和胡蝶的对话,但是谁敢保证她们现在的对话会不会被有心人听到然后在讲给耿姑姑听呢,毕竟隔墙有耳,而且夜廷司里面没有友情更加没有信任可言。胡蝶微微的点了点头,休息了半日,她的意识慢慢的开始清醒了过来,但是她的身体依然觉得沉重,如同巨石般压在地上,全身酸痛乏力,感觉一碰都能散架一样。她望着眼前这位衣衫破烂、头发油腻、满身污秽的小女孩,缓缓的说道,“小妹妹,我想喝水,能给我倒杯水喝吗?”青竹愣了愣,她不解的望着胡蝶,心中满是疑惑。她和胡蝶一起长大,胡蝶是主她是仆,虽然胡蝶待她极好,有时候甚至超过了胡蝶的亲妹妹,但是,在她的认知中,胡蝶从来都不会喊她小妹妹,也从来没有这样叫过她小妹妹。她望着满脸疲惫的胡蝶,脑海里不断回想着胡蝶的胡言乱语,心中百感交集。她想问,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小妹妹,我口渴了,能不能给我倒杯水喝。”胡蝶见青竹纹丝不动的站在她面前,而且还面无表情,像是发呆,又像是傻子,就像一个木雕一样,心中有些恼怒,她心想,和你说话简直就像对牛弹琴一样,就像把石头扔进海里一样,如果不是我现在动不了,我才不会麻烦你来给我倒水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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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本:《污点清洗系统》作者:夏乐绿著
入坑指南:小珂离家出走被释心捡走,发现释心竟然想培养她做杀手,更不可思议的是释心竟然活了多年……那么释心究竟是哪位远古神的后代,而腹背受敌的小珂又将以何种方法获得永生呢?
精彩内容:沉晨坐在房间门口,听那个她将要见的男人在认真地工作。她一直觉得,如果是等心爱的人下班,那是一件很温暖的事情。她希望在她进门的时候,对方看见她是一眼云淡风轻的微笑,那她知道对方从第一眼就接受了她。她听着一个又一个的名字,想着这一连串名字的尽头,就是她在这个城市当下唯一的希望了。而她听着里面的对话,觉得对她来说也不是很难理解的东西,而那个男人对这些问题处理的驾轻就熟,她很欣赏,她喜欢这种逻辑分明的人。而且他的声音,有点好听。她是一个有秘密的人,他是一个坦坦荡荡的人。终于屏幕上已经没有新的名字出现了,沉晨进去的时候首先看见了他的眼睛,她皱了皱眉,好像和印象中有些不同,他叫了她的名字,却像客人一样跟她寒暄。她不满意,这可是她的希望,怎么能这样疏远。可她表面却连眉头都没有紧一下,她沉着应对的表面下是一颗非常脆弱的心。“我好看吗?”“我比照片上好看吗?”“他会喜欢吗?”类似这些问题在沉晨脑海中翻来覆去的出现,她可以从他的表情上看出大部分的答案,却也不敢确定。看着他的眼神,好像,答案不至于让她伤心。“他和照片上不同。”这个不同之处,让沉晨妄想着,也许可以再做一回小孩子。她对他撒撒娇,他宠宠她,然后她安心的瘫倒在他温暖的怀抱里。他请她吃了顿饭,毫无隔阂的交流。他成熟外表下是内心的纯粹,沉晨既兴奋又难过。这是最不合适的时间,是她必须欺骗他的时间。他是可以让她存放她的善良的人,可她不想欺骗他却又不能。“我看到你的名字了。”“哪里?”“许煦。”“对,你呢”“沉晨。”沉晨很久不用这个名字了,那是非常久以前,她还是少年时用过的名字。她觉得好听,也好看。而且和他好般配。所以她想也没想,脱口而出就是这个名字。这是他们见面之前,因为一张照片引发的对话。沉晨觉得他好自信,好纯粹,好单纯。他真好啊。她尽可能的让这个男人能喜欢自己,所以她还做了她最不擅长的事情,就是化妆,不想被他看到面无血色的自己,像是刚从病床上做噩梦滚下床的病人。所以她涂了一个凸显气色的口红,又认真的画了画眉,一字眉,略带些成熟又不失可爱。即使不擦粉,也显得她皮肤白的发光。她觉得今天的自己很好看。一切也是值得的。可男人不这么觉得,他说:“你好像很累,比照片上憔悴了很多。”沉晨略带撒娇和不服的回应:“你也一样,中年发福。”其实他不过33岁,优秀青年。他很开心的笑,并没有生气。因为他心里对这个女人大概还是认可的吧。“今天我没地方住,去你家吧。”“好。”沉晨突如其来的过分要求,他尽然一口答应了。出乎意料。沉晨又是那些感慨,他真的好纯粹,好喜欢这个男人啊。为什么是在这个时间碰到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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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本:《四世枕芳菲》作者:我等你如初甜虐爱恋神尊与公主古言仙侠
入坑指南:
四世轮回等待,无数个相念却不得以相望的夜晚,纵然相思入骨,纵然万劫不复,也只愿你眉眼如初,风华如故。是人是妖是神是魔又如何,不论四海八荒,哪怕天地颜色尽失,山河崩裂尽散。只要你还在,我定来寻你。佛说八苦七难后,方可入于涅槃。那待你我超脱轮转,出离生死后,可否换来一世长相厮守?“你是我不
精彩内容:天宫之上,金光万道,瑞气千条,远望光芒四射,缥缈虚无,云雾仙气终年缭绕。此时辰光殿前参天古树下站着一位身穿淡粉色水清纱裙的女子,她十指纤纤,肤如凝脂,雪白中又透着粉红,眉眼尽透出温婉可人,青丝也随风舞动,可谓是灿如春华,皎如秋月。天帝天后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天族太子一个是天族二皇子,老大的儿子取名修泽,是天帝极其看重的天孙,而此女便是他小儿子的女儿,名为念君,是这天宫中唯一一位公主,父君母妃又都已不在,故而颇受众人爱护。“公主,你快看,这花开的可真好啊!”说话之人正是公主的小仙娥月莹。“是啊,多亏大哥从凡间弄来的培土,否则定是开不了的。”小公主念君虽说仙龄与她大哥差上很多,却极是喜爱依赖这位父伯的儿子。月莹刚想着接公主的话说修泽殿下真真是极好的,没得挑,便就听闻门外响起一道清脆悦耳的女声,“念君,念君,我终于出来了,都快想死你了。”来人便是西王母最小的孙女青柠小殿下,大眼睛灵动清澈,俏丽仿若三春之桃。果然话音刚落,一抹桃红色的身影就朝着古树下奔来,念君随即摇头抿嘴笑。青柠小殿下奔至身旁连气都没喘匀便说道:“呼~呼~念,念君,你笑什么呀!”“我笑你啊!总是未见其人便能先闻其声,风风火火的不行。”念君和青柠小殿下是从小的好朋友,她觉得青柠的眼中有着漫天星河,是那样的光辉璀璨,让人挪不开眼,比这天宫中许多的女神仙都要好看。“那是~我可是西王宫最得宠的蟹小霸王。”念君听完又是噗嗤一笑,道:“为什么是蟹小霸王?你五哥取的?”“对,就是我五哥取的,他惯会取笑我,说我像只小螃蟹,横行霸道的紧。”青柠说时还举起她那白嫩的小拳头,看来是对她五哥颇有不满,念君在一旁却笑得乐不可支。“哇啊!念君,这是什么花啊开的这么美,我才注意到,味道也好闻极了。”只见那古树下围出来了一圈花田,花姿绰约,拂风飘摇,满眼紫红色。“这是将离。”“将离,名字好奇怪啊!”青柠很是不解此花为什么取这个名字,大眼睛里写满了疑惑,故又说道:“我在天界倒是看过不少花,什么洞冥草,鸢尾花,酢浆草啊,我们西王宫还种有优昙婆罗花,魔族特有的曼珠沙华,但我还真是头一回见到这种花呢?”“这花又名芍药,是大哥从凡间带回送与我的,他说很配我,我也很喜爱此花,就一直细心浇养着,无论是哪个名字都很好听,它的香味浓而不烈,温雅而又不失舒张,清新的使人无法抗拒,让人心甘情愿深陷其中。”青柠闻言便也觉得这芍药花很好,再看向念君时就随即快速摸了一把念君的小脸儿,笑嘻嘻地对她说:“嗯~此花确实很配我们美丽的念君公主。”念君对她这时不时的小动作早已经习以为常,就随她去了,但很快便就听她又叹道:“唉~修泽殿下对你是真的好,我好生羡慕呀!”“你可是有五个哥哥呢!每个又那么宠你,我看啊不是你羡慕我,而是你一直惦记我大哥才是真。”念君一副看透小青柠的高深表情。“好啊,念君,你还取笑我,我就是想……也不敢啊!”这句话到最后是越说越小声了。两个人从小便好,念君又岂会不明白青柠对大哥的心思,看的出来她对大哥是真心喜欢,情根早已埋下,可大哥虽说享誉神界,但到现在也不曾娶妃,对各路女仙都是彬彬有礼,绝不越矩,怕是只当青柠是妹妹般,真是不知他们二人以后会不会有故事。念君是打心里想要青柠做这个大嫂的,青柠这么好也该当配他大哥那样的神仙,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又有着莲华容姿,若是大哥日后也能喜欢上青柠,念君倒是乐见其成。“哎,念君,先不说这些了,我跟你讲要不是临近天后寿辰,祖母是定不会放我出宫的,这回我可以在天宫多待些时日了。”“那正好,等天后祖母寿辰一过,就让大哥带咱下凡间去逛逛。”念君心里暗自想着这样可以增加她大哥和青柠相处的机会,说不准儿这回大哥就开窍了!青柠听了止不住地点头道:“嗯嗯嗯,我一直就特别想去看看凡间集市是什么样的,偏偏祖母不许哥哥们带我下凡,这回我定要大吃一顿那里的美食!”“对了,念君,今年天后寿辰你准备了什么生辰礼啊!快拿出来让我瞧瞧。”念君一想起生辰礼便有些发愁地说:“我从上古神书中看到了一种锻造玉石的方法,若是锻造成功就能使之吸取天地精华,戴在身上定当有所好处,可是……”“可是什么?你快说啊念君。”“可是现在锻造不成了,其中所需最重要的三样东西,我只找到了两种,北海的海赤贝和霞山的碧空珠,但最后一种火焰石却不知去何处找?”青柠闻言想了想,圆圆的大眼睛忽地一转,开口道:“我想到了!在梵天神境,说不准可以找到火焰石。”“早年我曾听祖母说过战神伏苏平乱火焰妖鸟族的事,她说那时妖鸟族最后一只鸟首逃到了梵天神境,险些触碰梵天洞的封印,酿下灾祸,是战神伏苏当场射杀了它才免于一场更大的灾难,而你说的火焰石不就是火焰妖鸟死后的血经过万年才凝成的吗?所以我猜梵天神境里或许会有火焰石。”念君听后深觉青柠的猜想没准儿是对的,当下便决定要去梵天神境一看。————魔界王殿————“求娶贴可送去了。”彼时站在一面铜色圆镜前问话之人,一袭宽大黑袍,上面点缀着几朵魔界圣花曼珠沙华,红与黑的结合,在这幽暗的寝殿之中,显得分外邪肆,此人就是魔尊雷炎。而那双狭长幽蓝的桃花眼正盛着满满深情地看着镜中浮现的少女,镜中人便是天界公主念君。“回魔尊,帖子已送去天宫。”回话的人是魔尊从小的心腹魅影,魅影虽然知晓魔尊对天界小公主的情意,可总是忍不住提醒他。“魔尊,求娶贴递了这么多回,天帝都以各种理由退回,不说千年前那场大战,就天魔两族关系来看,殿下也应该清楚天帝是断不会同意将小公主嫁于您的。”没等魅影继续往下说就被雷炎打断,“住口,这些事你不说我也清楚,但我不会放弃的。”随即一挥手,“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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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本:《予君天下安》作者:小页紫檀著重生权谋可甜可虐
入坑指南:
再世而生,袁隽宿命般地回到了朝阳殿,等待那道殿门开启,等待最美的落霞铺陈眼前。前世,她决心赴死,却发现在已没了生气的朝阳殿内,自己竟对外头的落日光景仍有一丝期盼,好似只要落霞之美如他所言,自己就不算信错人、爱错人。但,又能如何呢?他骗了她、伤了她,却也用一国江山和性命作代价,毁在了
精彩内容:“朝阳殿外的落霞最美。”我虽从未见过,但我信他。此时此刻,殿外一定如他所言。“铺天盖地的红。瑰色的天空,由远及近渐次变化,缀上绒绣山水般绯色的云,说不出的巧妙。从太极门到朝阳殿,每一砖每一阶都似铺了大红锦缎,远远瞧着还泛出金光,特别美。我想着,必须得用这天地造化布置的喜堂娶你,看着落霞印红你的唇,也印红我的脸。”呵!是啊!事到如今,我竟还在信着他。“冀儿,你看!娘亲活得有多可笑!所幸,你不必见到。”我用力吸了吸鼻子,好让眼泪珠子滚回去。火油的味道挺呛。整理了衣裙,右手持烛台,我端端正正跪坐到对着殿门的位置。略一垂眸,便能看到他的脸,精致好看,已无血色,嘴角却似仍挂着笑,诡异又安详。“冀儿,待那道殿门打开,你也替娘亲看看,可当真是个喜堂的模样,也许他骗我呢,其实并不美,那娘亲就不嫁了。”很快,殿门便被启开一线,只一眼,就知他所言非虚。朝阳殿外的落霞最美。我心满意足,又奇异地陷入失望,甚至生出一丝犹豫,但终将烛台抛下了。殿外,有人冲上最后一级石阶。我认得那是萧凌。烟尘中我已看不清他如今的面貌,只有一双痛苦的眼睛,比火光更亮,比落霞更红。我定定望着,萧凌手握“猎灵”,僵硬得像个傀儡戏的木偶,然后,缓慢举枪,决绝一掷。世上还有懂我的人啊!我盼着“猎灵”破风而来,扎入身体,却只等到眼前一暗。这个本该已死透的他,挡在我面前,胸口穿出整个枪头。“一家三口,是该在一起的。”我用力迎向他,“猎灵”刺入心脏。这回,当真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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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本:《清风拂流云》作者:古凌云著生活爽文花季雨季
入坑指南:古凌云带着满心的不甘和遗憾重生了,回到五岁那年。她发誓这一辈子要活出精彩的人生。顾随风是少年不幸的英俊冷酷富家公子,经常拒人于千里之外,但是却被努力向上的古凌云温暖了。两人双向救赎,双向奔赴的甜蜜故事由此展开。
精彩内容:今年宜市的冬天来得格外的早,才十一月初,夜里就已经快到零度了,尤其医院病房里,绿色的墙裙,配上斑驳的白色墙面,让人觉得冷清又阴郁,刺骨的冷与强烈的消毒水的味道交织在一起。古凌云俯下身看着病床上的女人,眼中的泪麻木地流着,仿若永不干涸的泉水,却没有一滴,是真真正正发自内心的悲恸。对于这个人,实在承载着太多的悲伤。她,是自己的母亲,唯一一个至亲的人。想到这里,古凌云不觉打了个寒噤,眼中流出的液体,已经把一切都模糊成一片混沌不清的样子。病房里惨白的日光灯管发出噼啪两声响后,突然灭了,瞬间的黑暗让人感觉不适。有时候死亡往往比活着更容易,只是人们无权选择罢了。灯灭了,她看不见皱巴巴的床单下那凸出的人形,这一幕让人头皮发麻的情景,只有恐怖片才能看到,当然,她不害怕,因为,两个小时前病床上的人留下最后的话就咽了气,没有太多的痛苦,这是她唯一欣慰的。她坐在黑暗中坐着,一动也不动,视觉和听觉似乎已经丧失了功能,只有脑中还不断回响起母亲最后一句话:“凌云宝贝,妈妈对不起你,不能再继续陪你走下去了,妈妈太自私了,想去找你爸爸了,你要照顾好自己,找个爱你的人,答应妈妈!”郊区的N级医院,太平间管理的人半夜不是锁了门呼呼大睡,就是去打麻将,不到清晨不会回来。她就在病床前坐了两个小时,当泪水已经流干的时候,似乎已经感觉不到痛了,只是觉得一切都仿佛是一场梦。她希望在陀螺停下的那一瞬间,会从现实中醒来。就在等待的过程中,天已经蒙蒙亮了。她站起来,活动了一下麻木的腿,向窗外远眺,已然有星星点点的灯光,从远处居民楼中透出来,暖暖的灯光是那么舒服,也许是一家主妇已经爬了起来,准备给早上上学和上班的家人准备早饭了吧。她已经不记得多久没有经历这样的温馨画面了:十年前,父亲因为脑梗突然就在街上倒地离世,一句话也没有留下。爸爸没有带走任何东西,也没有留下什么东西,作为一位清廉的中学校长,除了一套八十年代没有房产证的单位宿舍,以及存折上仅余的几千块钱。料理完他的后事,古凌云和妈妈彻彻底底的一穷二白了。准确来说,还欠了不少人情债,丧事的部分费用,还是住了几十年的邻里和爱戴他的学生们凑起来的,才体面的在楼下院子里设了个小小的灵堂,摆了流水席。当然单位院里的丧事这些年并不少见,毕竟很多七八十岁的退休老人还住在这个只有水泥墙水泥地的家属院里,没有搬到新房去。这在壮年就去世的人,父亲还是第一个。他的离世,让一直被捧在手心的妈妈一夜白头,以一个人不多的工资承担着一家生活的重担。作为学校会计的她,白天上班,回来做家务,迅速地流失着生命力,原本微微富态的体型变得干瘪,背也驼了。那时二十岁的古凌云还在宜市大学读书,也正是用钱的时候。怕她在学校太寒酸受同学嘲笑,母亲把每月工资一半给她做生活费,自己和外婆则每天用馒头就青菜豆腐度日。每到周末回到家里,古凌云看见妈妈整夜的不睡觉,默默坐在床头,看着爸爸的照片。“你这样下去不行啊!”外婆总是劝她要想开一点:“毕竟还有女儿,要不再找一个搭伙过日子?”妈妈总是一口拒绝,没有为什么。一次,妈妈背着外婆把治疗失眠的安眠药吞了半罐,晕倒在沙发上。好在外婆提前回来,看着自己的女儿已经从一个体态丰美,容颜秀丽的中年女人,变成形容枯槁的老婆子,顿时老泪纵横。医院的救护车上,一直哭喊着要她睁开眼。家里要不是有外婆撑着,妈妈应该早已随着爸爸去了吧。但是人生总是不会让好人一生平安的,噩耗接踵而来。六年前,外婆也因为癌症不治离开了人间。那时已然24岁的古凌云是市区一家小公司的文员,为了照顾妈妈,把城里的铁皮门小出租屋退了,每天坐一个半小时的班车回到郊县的小单位房的家里照顾母亲。那时妈妈的身体已经不行,提前内退了,她唯一的心愿就是希望古凌云能找个人组建家庭。但是事与愿违,虽是白领,但每月不到三千的工资,还要负责母亲的药物和家里的水电各项开支,让古凌云在最好的年纪没有钱打扮自己。同时,一天8个小时的久坐让她身材臃肿,皮肤松垮,每天隐藏在宽大的服装里,眉眼间也已然没有小时候灵气,走在喧闹的街上,从来不打眼。“还记得小的时候吗,爸爸一直夸你聪明。”妈妈在床上时,经常和她说起过去,“那时候真的是望女成凤啊!”只是到了高中后,古凌云功课渐渐吃力,因为高考失利,只上了一个市里的普通大学。大学时喜欢看偶像剧,还总觉得自己毕业后会像女主一样,进到一个大公司,平凡的也被突降的彩蛋砸中,被完美的白马王子爱上。但是现实却是异常残酷的,毕业后的生活两点一线,远没有想象的丰富,不要说恋爱,生活的重担压着她,二十多外表看着像三四十岁的老阿姨。如今,熬了十年的妈妈也终于撒手人寰,十年内,医院,每次最终都等来的是噩耗。一位位亲人的离开,这种痛,从最初的痛不欲生,竟然也慢慢的开始变得麻木。不知呆坐了多久,终于有人进来抬走了古凌云的母亲,把她送到太平间后,拖着木头一样的双腿,移回了病房,默默收拾好妈妈的遗物,放在一个大的编织袋里,医院的大门。清晨的阳光刺得她的眼睛干痛,也许是泪流得太多,也许是因为在黑暗中坐的太久,浑身还是冰冷的,阳光照在脖颈处,却有些刺痛,麻木的双腿似乎已经不大听使唤。“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一个人走下去?没有亲人,没有爱人。要一个人怎么在这熟悉又陌生的城市里活下去?”她小声自言自语地呢喃着,她想,用孤苦伶仃,了无牵挂形容这时候的自己似乎是最合适的。生活一次次的崩塌,就像一次又一次的拆着盲盒,打开却发现都是破烂一样。也许,所有的愤怒,都来源于自己的无能,她想着,医院大门,上班高峰期还没有到,路上的人三三两两,偶尔穿过的摩托车,是这个郊县的主力车型,路边包子铺的热气从蒸笼里缓缓上升,云雾缭绕。她回了回神,站在路边等着红灯。斑马线尽头对面,是一对母女,小女孩四五岁的样子,她的母亲三十出头,一手提着一袋包子和一袋杯装豆浆,另外一手牵着她。小女孩的娃娃脸肉嘟嘟的,眼睛圆圆的,眨巴眨巴,怀里还紧紧地搂着着一个布娃娃,这让古凌云想起小时候的自己:爸爸在她很小的时候,也曾送过这样的一个布娃娃给自己,当时也是自己极心爱的宝贝,不过后来长大了,也就随着其它玩具进了杂物箱。想着想着,斑马线的绿灯亮了,她收起了思绪,向前走去。小女孩拉着妈妈的手也一跳一跳地走过来。经过古凌云旁边时,她细细端详她,真的像洋娃娃一样的长相,让她想起小时候的自己。她往前走了几步,刚到路对面,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惊恐刺耳的女人的尖叫:“宝贝回来!”她下意识地猛然回头,却突然看到小女孩竟然还在马路中间,蹲下准备捡布娃娃。交通灯早已变红,也许是她个子很小,很不起眼,远处一辆大货车毫无减速的迹象,正呼啸地朝十字路口开过来。古凌云也不知为什么,就丢下手里的编织袋,三步并两步向小女孩冲去。用尽全身力气,跨步上去,把她小小的身体推向了一边。然后只听到“轰”的一声,古凌云的身体似乎飞起来,然后快速落地。眼前一片漆黑,瞬间什么都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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